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
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我国专门颁布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没想到不法分子却利用其中
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
作为敲诈商家的“筹码”
近日 寿光公安破获一起
假维权 真“碰瓷”案件
嫌疑人向购买的食物中投放异物
敲诈知名超市千余元
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“民警同志,我们商场被人敲诈了!”2023年4月12日7时许,寿光市公安局田柳派出所接到市区某商场报警称,有名顾客在购买商品回家后,三番五次地从该商场不同分店买到的食品里“吃”出头发,理直气壮进行维权。工作人员为维护商场信誉,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屡次向这名顾客给予赔偿。4月8日下午,该顾客再次“吃”出头发找商场“维权”时,被店长识破。
▲嫌疑人“维权”用的图片
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,通过多方排查、梳理证据,锁定了嫌疑人袁某。在民警的耐心规劝下,2023年4月12日下午,袁某投案自首。到案后,袁某对自己故意向购买的食品里投放头发等异物、敲诈商场1630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▲商场工作人员与嫌疑人袁某的部分聊天记录
据袁某交代,她偶然得知如果在食品中吃到头发、虫子之类的异物,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要求商家进行10倍赔偿,利欲熏心的袁某决定借“碰瓷”获利。
2023年3月21日,袁某在某商场中心店以购买的蛋糕中发现头发为由进行敲诈勒索,并成功获利。尝到甜头后的袁某一发不可收拾,遂以相同的“剧本”和“道具”故伎重施,在3月24日至4月8日期间,又对该商场多家分店以购买的面包、粽子、蛋糕等食品内有头发为由,以不赔偿就打热线、走法律程序等方式威胁、敲诈店内员工,共计非法获利1630元。多行不义必自毙,在袁某第7次实施“维权”时,被商场店长识破伎俩而报警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安提醒
1、广大群众在购买的食物中发现异物向商家索赔,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,但并不意味着这项权利可以被滥用,倘若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2、经营者也要增强法治意识,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和不侵犯顾客隐私的基础上,可以在店内安装监控设备来获取证据以保护自己。此外,遭遇投诉要正常应诉,而不是本着“花钱了事”的态度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,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,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来 源 | 寿光公安
原标题:《饭店吃饭总“吃”出头发,这名女子栽了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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